济宁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单位承担降低到0.5%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人社局确定2012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参保单位承担的1%降低到0.5%。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低至0.5%意味着参保单位,尤其是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的生育保险减轻了一半的负担,还能使企业职工享受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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