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大幅提高


记者日前获悉,为充分发挥生育保险的保障作用,市人社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大幅调整提高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全市11.4万参保职工将受益。
此次调整提高的待遇标准为,顺产补助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剖宫产补助由1800元提高到3600元;早孕流产补助由50元提高到100元,中妊引产补助由100元提高到300元,晚妊引产补助由300元提高到600元;生育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按50%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
当怀孕6个月的市民王艳得知自己即将成为此次上调生育保险待遇的受益者时,她激动地说,“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提高,不仅减轻了我们的生活负担,还能让我的身体及时得到恢复,尽快回到工作岗位中。”
王艳的话道出了我市大力发展生育保险工作带给全市女职工的欣喜。近年来,市人社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生育保险制度,并充分利用医疗保险的工作基础,以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和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社会统筹为目标,加快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认真做好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征缴和基金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和生育保险津贴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简化经办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参保职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该局还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共同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的开展。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