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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独生”生育津贴或明年取消

2017-02-07 08:00:02 无忧保
11月23日讯:12月1日起,《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正式实施。19日,佛山市社保局就该职工生育实施新政策进行解读,明确了包括独生子女假期在内的奖励性假期不列入生育津贴范围。此外佛山女职工生育津贴假期难产将在顺产假期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人均生育津贴增加约1800元,此外女职工只需选产前检查医院,分娩医院不用提前选定,只需要预选城市。 失业女性纳入保障范围 与以往相比,新的《实施办法》一个重要变化是人均生育津贴普遍增加且延长部分产假。其中女职工生育津贴假期98天,难产在此基础上增加30天,比以往多15天,也就是说,剖腹产的女职工产假可多享30天假期。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由于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同时调整,顺产的人均生育津贴增加约150元,难产则增加约1800元。  另外,《实施办法》还将失业女性纳入生育保障范围,即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怀孕是可以按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但一旦恢复就业,就按职工的身份享受。 1 2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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