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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二孩政策解读:生育津贴与产假挂钩少30天

2017-02-09 08:00:01 无忧保
12月15日讯,“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半个月以来,尽管各地的政策还未出炉,但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已经在着手准备。“生二胎,有晚育假吗?”“生二胎的费用,能报销吗?”最近,不少读者纷纷关心产假待遇。前天,记者咨询江苏人社和计生部门了解到,与生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的产假福利会缩水,比如没有晚育假了,女方少休30天。 根据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女职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也就是说,江苏的女职工晚育的,可以享受128天的产假。 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南京市民王女士已有一个5岁大的女儿,看到“单独二孩”的政策后,她很心动,想再生一个,“我生女儿的时候已经报销过生育保险,再生一个还能不能报销?” “不管你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南京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关注手机金投保险(http://m.cngold.org/insurance/),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标签:   生育津贴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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