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拟将合并实施


11月22日讯,11月19日,《山西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按照规划我拟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也意味着合并实施后,参保人买了医疗保险,即可自动参保生育保险,无需再缴生育保险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据介绍,由于生育保险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在医院,这一部分跟医疗保险运营是相似的,因此实行合并经办,有利于节省管理经费和成本,使得医疗保险管理更加充分。
不过,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五险一金”进行精简归并的举措之一。合并实施并不是说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
今后,生育保险将成为医疗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险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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