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延长60天产假


10月31日讯,记者昨日获悉,安徽省按时足额为“老字号”人员发放补助,截至9月底,累计为53.84万名“老字号”人员发放生活补助28.66亿元。
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对按企业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上调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人均伤残津贴达到2696元、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985元。
至9月底,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485万。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也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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