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


10月12日讯,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律、维权意识。结合网站、LED、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介平台面向参保职工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宣传《社会保险法》,同时借助“四法两条例”普法宣传月、创全国文明城区进网格大宣传,镇街村居民开放日等活动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企业,宣传劳动合同法、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知识,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
二是积极引导参保职工选择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定期对辖区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次均住院费用、药品比例、自付费用、报销比例以及服务质量等情况向社会公示,引导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理性选择生育医疗机构就医。
三是强化对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大对分娩方式监管、加大非生育医疗用及限制性药品及诊疗项目的监管、加大对生育并发症备案及治疗费用的监管,严控非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是以“人诚事公、保障惠民”为理念,优化经办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开设咨询窗口,公示业务经办流程,从服务质量、服务手段、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面入手,狠抓优质文明服务,做到文明、规范服务。健全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人诚事公、保障惠民”为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为生育参保职工排忧解难,提高经办能力。
截至9月底,我区为1842人次生育职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289.8万元,生育津贴1707.9万元,有效保障了生育参保职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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