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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二胎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知识

2017-02-10 08:00:02 无忧保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现在二孩政策开放,许多的人都在追生二胎,于是就有人问上海市二胎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下面金投保险网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3、夫妇双方的户口薄、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除此之外: 如果是生第二胎的,要提供市或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如果是失业的,要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如果是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要提供本人农保账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如果不是本市户籍的,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 2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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