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积极维护女工生育保险 产妇可休半年产假


8月29日讯:“现在咱院计划生育假期规定不错,她能休半年的产假,我还有一个月的护理假。我们真是赶上好时候了。”8月23日,在宝丰县人民医院工会,心血管内一科护士范新芳的爱人兴奋的对计生办主任耿艳梅说。
宝丰县人民医院女职工比较多,占职工总数的68%。已婚育龄妇女队伍庞大,目前在册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有454人,而且大部分在临床、医技科室工作。平时临床、医技科室就存在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现状,执行河南省新的产假规定,无疑更增加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工作压力。但是,他们为了维护女工权益,克服困难,坚决执行上级规定不含糊。
该院于2016年8月制订了《宝丰县人民医院计划生育有关假期的暂行规定》并给予实施。规定强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一个月的护理假。
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
按照规定自愿采取避孕措施的,分别享受以下待遇: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二日,七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结扎输精管、输卵管,休息二十一日。
经批准正常休婚假、产假等各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假期间,均视为出勤,发全额本人工资和生活津贴。鉴于人力资源紧缺的现状,他们一方面增加工作人员的招聘,另一方面对于收入性临床、医技科室职工自愿减少正常休假,并经领导批准上岗工作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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