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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会建议延长产假128天 生育津贴也跟上

2017-02-10 08:00:02 无忧保
8月18日讯:虽然浙江有30天的奖励产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待遇由企业自行解决。国家政策不能真正落实,谁来保护二孩妈妈的权益。”日前,杭州19楼论坛上的一个帖子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共鸣。 产假奖励政策实施已有半年,女职工为何难以享受? 二孩妈妈帖子引热议 网友“徐朵朵”的帖子持续更新了一段时间。帖子的焦点在于30天奖励假期间女职工工资待遇的落实。 “徐朵朵”在帖子中说,新《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未明确规定30天奖励假期间职工工资如何发放,“徐朵朵”就职单位因此不发放。如此算来,这一个月的奖励假期成了女职工自己埋单的假期。而其所在的杭州市萧山区有关部门答复目前没有新的红头文件,因此按照原先的规定只能享受9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此外,“徐朵朵”所在单位HR还误读政策,取消了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其间,“徐朵朵”曾多次咨询省卫计委。虽然官方答复多次明确,一共128天的假期是强制执行的,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也并未取消。但苦于没有证据主张自己的权益,“徐朵朵”的奖励假工资待遇至今没有得到落实。 “徐朵朵”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共鸣。网友“JMF1023”说,“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并未取消。今天开会我们领导说取消了,我还在找出处呢。”网友“haohaiiz20112”说:“产假延长是好事,但同时仍需完善配套的法律,保证女职工在就业和升职方面的权益不受影响。”网友“涛涛声依旧”说:“现在有的用人单位没有双休、不交社保。更别说哺乳假了。” 1 2 3 4 下一页 末页

标签:   延长产假生育津贴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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