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6二胎产假敲定:“独生子女护理假”


5月30日讯:5月2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版计生条例出台。至此,一直以来备受职工关注的婚假、产假、护理假等政策的调整内容终于有了明确说法。其中,独生子女家庭获得一份“福利”——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
在取消原有的晚婚假制度同时,按照新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日外,增加婚假18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7天,鼓励夫妇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如此一来,婚假最长可休28天。
与此同时,产假天数同样有所增加。《条例》明确规定,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外另增加3个月,并给予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规定,不管一孩、二孩、三孩,都可以休“98天+3个月”的产假。如果3个月的产假中有两个月是31天,就可以休190天产假。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条例》还首次“照顾”到了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其中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
“今后,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均要视为出勤。”河南省卫计委计生指导处处长王自立表示,此次《条例》修改增加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属于全国首创,是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补充。
新规一发布,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大部分职工都表示欢迎,认为新规超出预期,尤其是婚假、产假天数的增加,能够让女职工及其家庭的权益有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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