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公务人员给无业孕妇报销生育保险诈骗被判刑


4月18日讯:备受关注的以为无业孕妇办理生育保险,给国家生育保险基金造成重大损失的诈骗案,于4月15日在包头昆区法院开庭,包括包头市社保局多名公务人员在内的多名被告被当庭宣判。
被告人傅立英于2008年8月至2011年8月,在担任包头市医疗保险局生育保险科科长期间,违反规定的生育保险审核程序,为不符合报销规定,挂名在浩翔公司、建农公司、五猫公司、人才交流中心保障科、神州公司、梵鸽健康服务部、蒙田食品厂的264名无业孕妇报销生育保险金,造成国家生育保险基金实际损失319万余元。同时,被告人傅立英在为五猫公司审核报销生育保险的过程中,收受贿赂款40000元。
被告人王涛于2009年至2012年期间系核定稽查中心企业核定科科员,负责企业保险费的缴纳核定工作。工作期间,被告人王涛作为审核经办人,违反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投保人未提供劳动合同、辞职申请等书面材料的情况下,为被告人马震宇提供便利、予以照顾,为共计109名无业孕妇以浩翔公司、建农公司在职职工的名义,办理了生育保险的投、停保业务。
此外,被告人王涛在办理人才交流中心保障科、神州科技公司两家单位的投停保业务时,拒不按照工作职责履行审查义务,致使共计182名无业孕妇以在职职工的名义办理了包头市城镇在职职工生育保险的投、停保业务,造成国家生育保险基金实际损失共计342万余元。
被告人王建华于2009年3月开始,在包头市社会保险费核定稽查中心担任企业核定科科长。在其任职期间,在审核浩翔公司、建农公司、人才交流中心保障科、神州公司四家单位生育保险的投、停保工作时,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能把好企业投、停保工作的审核关,也未能做好企业核定科的管理工作,致使295名无业孕妇以包头市城镇在职职工的名义投保了生育保险,造成国家生育保险基金实际损失共计34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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