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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娃遭遇并发症选医保or生育保险?省政协委员建议生育险、医保合一

2017-02-12 08:00:01 无忧保
1月28日讯:众所周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并称为“五险”,是我国劳动者所应享受的基本保障性待遇。而在今年的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民盟山东省委专职副主委董利忠却建议变“五险”为“四险”,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二为一。这其中究竟有啥门道儿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生娃遭遇并发症,选医保还是生育保险? 建议源于实践中遭遇的尴尬。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妊娠合并子宫肌瘤是产妇常见的疾病。医生在做剖腹产时同时做了子宫肌瘤切除术。过程很顺利,产妇很满意,但一到报销环节却来了麻烦。”董利忠委员告诉记者,实践中,生育险由人社局劳保处经办,医保则由同局医保处经办。 “虽是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俩部门,但各自在费用报销时都要求产妇出具原始发票。医院又不能把一次手术费拆成两张发票。产妇只能托关系找路子报销,甚至嫌麻烦不报了,无形中增加了家庭的负担。”董利忠说道。 俩部门都能报销还算好的。“这起码说明了企业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为女职工缴纳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董利忠告诉记者,“因为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不从职工收入里扣除。现实中,很多企业为减负根本不缴纳生育保险。此外,很多怀孕并发症也不在生育险的报销范围内。” 这就意味着,我省部分企业女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生育中的个人负担太大,有的甚至无法享受基本的生育保险待遇。 民盟日照市委副主委赵为爱的调研报告显示,2014年,日照全市有孕产妇2.98万人。孕期基本检查费平均1800元,住院后顺产医疗费平均2100元,剖宫产医疗费平均5000元。 “一名女性从怀孕到分娩,平均医疗费4000到7000元,有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甚至高达上万元。如此高昂的费用,若女职工没有生育保险或孕期并发症不在生育险报销范围内或者本身就在政策缝隙里的灵活就业人员,无疑会给家庭带来不小的负担。同时也不符合全面二孩时代的现实需要。”董利忠分析道。 合并医疗险和生育险,提高保障水平 那么,针对这一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董利忠认为,最有效、最便捷的方法就是把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二为一。 “医疗保险统筹水平高、参与人员广、保障力度大。相比之下,生育保险很难覆盖全省企业,目前也多为县级统筹,保障力度自然低下。”董利忠分析道;“因为生育相比生病属小概率事件。二者合并后,参保人负担可能只会增加几元甚至几毛钱,却降低所有参加医保女性的生育负担、享受更多保障。” “这样一来,非但产妇享受的待遇更高了。原本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女性,如企业女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只要参加了医保,便可报销一部分生育费用,极大减轻了家庭负担。”董利忠说。 同时,董利忠委员还建议,为适应全面二孩政策的需要,应进一步提高企业生育保险待遇。“现行企业生育保险政策已有7年未调整,保障水平显然与当前的医疗消费水平不相适应。应尽快调整提高,并将花费较高的孕期检查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省外多地已将两险合二为一 据记者了解,合并生育险和医疗保险的想法并非纸上谈兵,目前在多个地方已有实践。 如广东东莞市已在2014年11月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二合一。只要参保人买了医疗保险,就自动参保生育保险,而且不用交生育保险费用。 再如广西崇左市早在2010年9月便将二险合一,有效整合了资源,提高了基本医疗和生育基金的使用率,提高了抵抗高危妊娠、产时大出血、妊娠合并症等医疗风险的能力。 有专家认为,合并生育险和医疗保险既提高了对职工的保障,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负担和政府管理成本。“当然,生育保险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特有的医疗支出,而且是特定群体。如果将它纳入大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必须保证报销方式实现无缝隙对接,保证原生育保险的作用能够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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