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江门实施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定点医院可全报销


1月14日讯:从2月1日起,准妈妈报销生育保险不用先垫付医疗费,可以直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了。日前,市人社局公布了首批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包括了三区四市共22家医疗机构。2月1日后,如果未选定这2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符合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将不会全额报销。
从去年1月1日起,江门开始实施修订后的《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实行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参保人选定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还须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因生育保险结算系统开发测试工作等原因,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迟迟没有公布。从新的生育保险规定实施,到今年2月1日之前,视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江门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视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准妈妈们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职工在江门的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要先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然后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蓬江区参保人到邑门式公共服务中心,下同)办理报销手续。
须在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到今年2月1日,过渡期结束。符合条件的准妈妈不需要再跑社保部门,在医院就可以直接结算了,扣掉符合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后,剩余部分个人支付。按相关规定,准妈妈直接结算要满足以下条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为做好生育保险报销过渡期结束前后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衔接工作,市人社局医保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2月1日前已分娩或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过渡期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2月1日前已怀孕未分娩的参保人,按修订后的《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其中2月1日前的产前检查费用,按过渡期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22家首批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江门市中心医院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
江门市人民医院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江门市儿童医院)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
江门市江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
江门市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
江门市新会区第二人民医院
台山市人民医院
台山市妇幼保健院
开平市中心医院
开平市中医院
开平市妇幼保健院
开平市沙冈张立群医院
恩平市人民医院
恩平市妇幼保健院
鹤山市人民医院
鹤山市妇幼保健院
鹤山市沙坪街道卫生院
鹤山市古劳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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