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_女职工产假规定


女职工产假_女职工产假规定:
产假的假期女职工延长多少天,在2012年产假的新规定,女职工的产假由原来的九十天增加到了九十八天,在时间上有了略微的调整。
在将产假时间延长了8天的同时,还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不少于2周;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不少于6周。对于生育或流产的女职工,征求意见稿规定其工资、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分别由两种方式支付。征求意见稿还对女职工的禁忌劳动范围做了细化。
实际上,女职工延长多少天在国内也没有完全的统一实行,有些许原因是因为公司或者个人,家庭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假期的不固定。
另外各个地区关于晚育女职工延长多少天的规定不尽相同,由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详细规定。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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