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人社局: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暂无调整


11月10日讯,近日,不少准妈妈致电市社保局咨询生育保险相关问题,包括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生育奖励假增加了生育津贴是否会有变化等。对此,市社保局作出了详细解答。
及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从2016年2月1日起,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准妈妈只要缴费满1年并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窗口办理相应就医确认手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生育住院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即可在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如果不办理就医确认,不但会影响即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还会影响报销额度。
目前,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共有29家,已覆盖四市三区。在我市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年并且上月按时足额缴费的准妈妈们,可以在怀孕满12周后选择我市任一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携带“一表四证”,即《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窗口领取)、医院诊断妊娠证明、社会保障卡等参保凭证、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窗口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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