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生育保险足额缴费超一年 才可享受生育津贴


8月4日讯:“公司暂停缴纳我的生育保险,我该怎么报销呢?”张女士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设计师,5月7日,她的孩子出生后,报销相关生育费用却成了难题。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公司已经破产,自2015年9月就中断缴纳职工的生育保险,总共缴费时间尚不到一年,而接管的新单位并未为张女士缴纳相关费用。
人社部门表示,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才能报销。鉴于张女士所在公司已经破产,并由新单位接管这一特殊情况,需要工作单位补齐生育险至生育当天,才能办理报销。“公司为我缴纳了生育保险,我能享受哪些待遇呢?”不少市民都有这样的疑问,为此,记者连线德州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为市民解疑答惑。晚报记者侯进通讯员杜元敏马建平
缴费
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吗?
答: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5%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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