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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产假天数怎么算 2016年深圳产假有多少天

2017-02-16 08:00:02 无忧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市卫计委表示,目前该条例正在修订过程中,在该条例正式修订颁布之前,该规定仍应继续执行。那么,就有很多适龄妇女在问2016年深圳产假天数怎么算?2016年深圳产假有多少天?下面金投保险网下班整理了一些算法给大家参考哈! 因此,不考虑如生育多胞胎、难产等特殊情形,深圳育龄女性生育一胎,且符合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休产假98天(正常产假)+80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15天(深圳条例规定晚育假)=193天;生育二孩,可休产假98天(正常产假)+80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178天。 此外,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可自行累加天数。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此算来,晚育剖腹产的深圳妈妈,第一胎可休产假193+30(难产假)=223天,生育二孩可休产假178+30(难产假)=208天。 1 2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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