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议 男女共享带薪育儿假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昨天(3月12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孟晓驷在大会发言中提出建议,“可参考国际经验,推行男女共享的带薪育儿假,鼓励男女共同分担育儿责任”。
完善两孩政策配套措施
孟晓驷代表全国妇联的发言题目是“完善两孩政策配套措施,保障妇女生育与就业同时兼顾”。她提到,全面两孩政策一出台就迅速点燃舆情,“生还是不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大家在欢迎、欢呼的同时,也不乏疑虑和担心。在现实中,育龄妇女的再生育行为与预期相比尚存较大距离,妇女总和生育率明显低于更替水平。
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许多妇女并非“不想生”,而是“不敢生”和“生不起”。孟晓驷说,就业困难、经济负担、照料负担像3座小山,压在她们心头与肩头。
女员工就业受歧视
孟晓驷还听到了一种说法——为避免因生育而被用人单位“秒拒”,女性求职简历上最关键的话就是“已婚,有两个孩子”。
她说,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雇怀孕的女员工,但有些单位通过各种方式使怀孕的女员工感觉“待不下去”而“主动”辞职,还有一些单位为避免孕产期用工成本不愿招录女性。这就使想就业、有职业发展愿望的女性难免对生育产生顾虑,特别是“生二孩”。
完善零到3岁孩子的公共托幼服务
此外,养育孩子的经济负担居高不下,家庭照料负担沉重。一方面,公共托幼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特别是针对零到3岁孩子的公共托幼服务几乎为空白,而雇人照料孩子的费用甚至会超过夫妻一方的劳动收入。
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形成的优生优育理念,使多数家庭对子女养育的投入和期望不断提升,更映衬出相关公共服务的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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