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生育保险政策 假期 顺产98天剖腹产128天


最新生育保险政策 假期 顺产98天剖腹产128天 为了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市人社局代拟了《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时间为25日~31日。
生育保险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办法》将从7月1日起施行,之前我市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办法》提出,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每月缴纳标准是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9%。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在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生育医疗待遇
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和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施行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包括 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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