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产假新规定:178天产假纳入生育津贴补贴范围-生育保险政策


2017年广东省产假新规定:178天产假纳入生育津贴补贴范围
2017广东产假新规定:省人大代表王海建议178天产假均纳入生育津贴补贴范围,由生育津贴支付假期间的工资。
“新加的80天奖励假期的工资、福利由企业支付,会让广大企业视‘三期’女工为包袱,假期待遇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假期待遇无法保障,再美好的政策也不过是‘画饼充饥’而已”,省人大代表王海就保障女职工就业问题表示了上述担忧,他建议,将80天奖励假期与98天产假一起纳入生育津贴补贴范围,由生育津贴支付假期间的工资;另外,将产检假、陪产假、难产假、多胞胎奖励假和1年哺乳期中每天1小时(以8小时为一天进行折算)的哺乳时间纳入生育津贴补贴范围。
据王海表示,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第66号》,通过并实施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第四条内容为: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相比于原来30天的奖励假期,此条的修改为女职工增加奖励假期50天,并规定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这对广大一线女职工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即保障了女职工产后的身体康复,也体现了人文关怀。但是根据现行的产假工资发放和生育津贴发放政策,奖励假期不在生育津贴补贴范围,也就是说,这80天奖励假期中的工资、福利等支出是要女职工所在单位支付的,对于广大民营企业内工作的女职工来说,会带来一系列就业问题。“特别是2016年4月份开始很多网上流传了一个段子,企业女职工23岁以下可以招,23岁以上注意招,没有生小孩的更加要注意慎招,生了一个小孩的原则上不招。生完二胎后再找工作,可能年龄大,更不招。女职工就业权利可能有所压减”,王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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