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延边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 - 生育

2017-04-03 08:00:01 无忧保
      延边州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   办结时限 每月6-15日   需材料:   门诊医疗费报销时提供材料:   1.医疗费用收据及检查检验报告单据   (门诊产前检查仅要此项);   2.门诊手册;   3.单位介绍信;   4.转诊转院审批表(在外地就诊者);   住院医疗费报销时提供材料:   1.医疗费用收据及费用明细清单;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出院记录、长期医嘱);   3.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证(原件)。   5.单位介绍信;   6.转诊转院审批表(在外地就诊者)。   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在指定医院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先由本人在指定医院用现金结算后,再到医保局报销。   政策依据 《延边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实施方案(试行)》

标签: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医疗费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