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 生育


随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摘要:女职工生育后,有所在单位持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证件,到统筹地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补助费,其标准暂按每人每胎2500元补助;一胎多胞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发500元。为了进一步提高随州市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负担,报经市政府同意,对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女职工生育后,有所在单位持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证件,到统筹地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补助费,其标准暂按每人每胎2500元补助;一胎多胞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发500元。
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符合《婚姻法》规定并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怀孕七个月以上,胎儿死于母腹或出生夭折的,仍视同同正常生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补助费住院用于生育费用,不足部分由单位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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