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黑龙江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和一次性补贴标准规定

2017-04-21 08:00:01 无忧保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顾之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每年120元。

标签:   补贴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