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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检假有几天

2017-06-01 10:10:58 无忧保

  无忧保生育保险资讯:对于国家规定产检假有几天,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九十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根据相关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准妈妈们有了国家规定的保护,并且通州多家妇产医院的成立给准妈妈们也带来了健康与便利,所以安娜贝儿妇产医院专家提醒各位准妈妈要掌握好定期产检时间,以确保自身及胎儿的健康。

  产检假规定2017劳动法相关规定

  《新劳动法》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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