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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零负担”政策的解读


一、生育保险零负担的含义 生育保险零负担是指生育职工孕期检查、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政策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患者无需再向医院缴纳此类费用。 二、生育保险零负担项目包括内容 1.生育医疗费(包括孕期检查、正常分娩、剖宫产);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包括取放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 三、生育保险零负担的适应范围 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济宁市直、任城城镇职工均可享受生育保险零负担,其中已缴纳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如果无工作单位且无保险缴纳记录也可享受该政策。 四、享受生育保险零负担应提供的材料 住院患者: 五、享受生育保险零负担应注意事项 1.女方无工作用配偶男职工报销需提供无业证明及夫妻双方身份证。 2.患者诊断为选择性剖宫产且病案中附有定点医疗机构事前书面告知证明的,其剖宫产手术费不予报销; 3.医院有明确保胎诊断后正常分娩的,保胎与分娩费用分别报销; 4.孕期检查费用按照定额只报销一次; 5.生育的患者可享受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待遇,其他项目实施前的费用不予报销; 6.实施取、放环及引流产的患者,需持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在我院直接进行相关费用报销; 7.对无准生证或未办理生育登记但已采取必要避孕措施(已放环)意外怀孕实施流产手术的,在同一年度内只报销一次流产费用,报销费用时需向我院提供放环证明及流产手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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