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湖南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 (1)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 (2)本人的身份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4)是失业妇女的,提交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失业证; (5)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6)受委托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7)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任何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冒领或者多领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湖南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湖南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1)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3)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 (4)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生育保险费率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0.7%的范围内,具体缴费费率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生育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保持一致。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统筹地区缴费费率之积。 生育保险费缴纳、征收和管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办理。 湖南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备案登记 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应到本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妊娠诊断、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院。并带医保手册、生育证到定点医院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定点医院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参保女职工住院终止妊娠、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须带医保手册、结婚证到本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湖南生育医疗费用结算 怀孕20周后至生产前的孕期检查费用为600元,参保人员须在备案登记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检查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怀孕28周后的围产期疾病治疗、住院分娩,所发生的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标准予以报销,参保人员须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终止妊娠(门诊400元、住院1000元)、上环和取环(各100元)、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须在参保人员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费用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①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提交所需资料,由单位专管员负责办理。 ②办理时间:产妇休完产假后(最长不超过自分娩之日起的8个半月),逾期不予受理。女职工生育津贴每周三办理,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每周二办理。 ③所需资料: 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根据个人情况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 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诊断证明(盖章)、妊娠B超单(原件)。【怀孕时间大于14周的,须提供生育证或计生证明。】 男职工配偶: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女方无工作无经济收入证明。 ④津贴支付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支付;男职工无经济收入的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 相关阅读 湖南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参保条件: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的在职职工或从业人员。 参保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参保流程: 单位参保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温馨提示: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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