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生育保险新政策


2017年深圳生育保险新政策有哪些?如下是小编整理的具体内容,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三、报销流程 1、申请报销的参保人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中填写申请表后并打印申请表;或下载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并填写; 2、备齐申请资料向到其就近的社保分局或管理站提出审核报销申请,由社保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3、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4、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后支付。 四、生育津贴计算 按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天*产假假期天数+营养费+一、二级医院分娩补贴产假假期: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晚婚增加15天,剖腹产的增加30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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