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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需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享受产检报销?


【导语】: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将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育保险新政对产检报销相关规定做了调整,那么孕妇需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享产检报销? 孕妇需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享受产检报销? 广州职工生育保险新政将从10月1日起实施。昨天,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再次解读了生育保险新政。》》新政全文:《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全文 变化 产检报销提前至12周 现状:目前参保人在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在怀孕满16周,才能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就医凭证。参保人必须持有就医凭证,才能在医院产检时享受记账报销的待遇。 新政:今后,纳入生育保险记账报销的起始时间将提前到妊娠后12周(前提: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办理就医凭证的流程则改为由参保人直接在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因特殊事由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选定医疗机构变更手续。此外,同一法人机构管理的本市的其他同等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视同为参保人的选定医疗机构。【推荐阅读】2016年最新《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全文 2015-2016年广州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15年广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怎么享受?(本地宝整理) 广州产假汇总 周边信息汇总 广州男职工陪产假工资申请需提交哪些资料? 广州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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