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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

2017-06-10 08:00:02 无忧保
承办单位  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证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办证范围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2)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相关信息《《《《《  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条件  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材料  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流程  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  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下载  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要求  》》》》》石家庄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石家庄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补办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本地宝【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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