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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离婚证办理注意事项

2017-06-10 08:00:02 无忧保
石家庄市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  2.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  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注:办理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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