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


小编从黄石市人社、财政部门了解到,随着黄石市经济和社会水平的发展,社会生育保险体系的完善健全,目前黄石市人社局、财政部联合发文对生育保险费率作出调整,即生育保险费率由0.7%降低至0.5%。本次调整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此次全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按照规定,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后,预计一年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超过1000万元。据了解,此次降低费率是今年年内的第二次调整,此前今年1月1日,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1%下调至0.7%。生育保险新政将我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全部纳入了生育保险范畴,出台了增加参保男职工享受相关待遇、提高生育津贴支付水平和生育医疗待遇水平、增加支付病种和支付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和职工生育医疗负担等八大惠民政策。今年以来,累计3821人次享受新政待遇,生育保险待遇支出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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