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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协议


杭州市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协议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30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 2.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者其他原因,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预约单仅供当事人使用,否则无效。 5.同意预约并不等于同意受理、同意登记。预约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办理。 6.预约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合理地做出登记安排、避开登记高峰,提前录入数据,减少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除婚姻登记机关开设专门的预约登记窗口外,预约当事人仍要和其他未预约的当事人一样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排队登记。预约当事人不享有优于未预约当事人的权利。 7.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婚姻登记机关。 更多请点击:杭州预约结婚指南(预约网址+时间+预约流程) 点击进入:杭州结婚证专题杭州结婚登记预约杭州结婚证办理指南杭州结婚证补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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