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2017-06-24 08:00:04 无忧保
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准予离婚。更多有关杭州离婚的信息, 进入杭州离婚办理专题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无忧保微信公众号(bdbhzzmq),发送关键词发送关键词“离婚”预约离婚   无忧保提供更多微信办事:  查社保查公积金、查违章、路况  预约结婚、预约护照、预约挂号  缴水费、缴电费、缴燃气费  报名考试,活动报名等。  还有娱乐休闲活动,演唱会、车展、漫展、节日活动、商场打折、美食等  如图: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