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吗?

2017-06-24 08:00:04 无忧保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吗?  答: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  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补发婚姻登记证应当归档的材料包括“当事人委托办理时提交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推荐阅读:结婚证办理指南杭州结婚证照片要求(尺寸着装)结婚登记预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杭州结婚办理地点大全结婚证查询结婚证真假查询结婚证翻译模板结婚证英文翻译浙江结婚习俗杭州结婚酒店大全杭州那个酒店适合结婚结婚证补办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