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登:异地生育可以报销 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近日,文登区姜女士在烟台牟平区生育一子,由于是异地生育,姜女士担心正常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通过电话咨询了解到,在文登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使是在外地生育,也可以按照规定报销相关费用。得到答复后姜女士高兴的说:“没想到在外地生育也能报销,社会保险的政策真的很人性化。” 按照规定,外地生产费用在报销的过程中,需先自付10%,然后携带孕妇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孕妇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准生证明与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住院和门诊发票等材料到文登区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截止到10月份,文登区社保中心今年已经给20多个异地生产的参保人员报销了相关费用。 (文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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