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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 广西柳州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2017-06-25 08:00:04 无忧保
本报讯 (小编 王宝杰 通讯员彭霞)近日,小编从柳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柳州市自今年10月1日起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此次调整具体为:用人单位根据原经费来源渠道,以本单位上年度参保职工工资总额(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按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仍按0.3%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所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由原0.9%下调为0.5%。  据介绍,此次费率调整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初步测算,如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原0.9%下调为0.5%,全年少征生育保险费5784万元。柳州市生育保险降费率政策将覆盖全市11373家单位, 涉及26.3万名职工。调整费率后,职工生育医疗待遇水平保持不变。  柳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于2000年建立以来, 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切实的生育保障。目前,柳州市每年有近万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到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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