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人社局:着眼“三个提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截至目前,宜城市社保费核定总额19105.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449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585.6万元,失业保险411万元,工伤保险319.8万元,生育保险费295.2万元。社保费实际征收额达到16070.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11247.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952万元,失业保险382万元,工伤保险254.5万元,生育保险234万元。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已达913家,今年全市新增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用人单位19家,新增参保172人。社会保险登记率达到了95% 。 提高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宜城市被批准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试点县后,市委、市政府经过反复研究,出台了《宜城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并报经省人社厅批准执行。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市直16个成员单位和12个镇(办、区)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有专班专人开展工作。各单位进行大量的信息数据比对,整理出有效信息数据546758条,比对出信息齐全的有399363条,直接进入数据库,未参保登记信息和残缺信息147395条需要入户调查核准登记,通过巧、智、真等措施,做实了入户调查参保登记信息,全面摸清了我市参保人员信息。 提高保障水平。一是落实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16号)文件精神,切实把党和人民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落到实处,5月底已圆满地完成了本次调整待遇的工作任务,共为22749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资193元,月人平养老金达1548元。其中乡镇事业单位389人,月人平增资221元,月人平养老金达2319元。二是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工作。从2015年元月1日起,执行了《襄阳市城镇医保及新农合促进分级诊疗医疗费用支付制度改革意见(试行)》(襄政办发〔2014〕72号),按新政策调整了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3%、73.16%,达到了目标要求。 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创新全职能办理业务服务模式,创建“一窗式”服务。把全市787个参保单位45160人的五险核定、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核定、居民医保参保核定业务分片到4个窗口,方便参保单位及个人定向办理业务;把原来单位新参保登记、社保按月申报、人员增减及合并、资料修改、核定单打印等原先需要流水作业的业务集中到一个窗口办理,实现一次性办结,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一卡通”发放工作有序进行,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上传率达到100%、制卡信息上传率达100%以上,已制出234328张社保卡,发放社保卡234328张。目前合作金融机构已在乡镇布设营业网点20个,在228个行政村、社区布设村级转账电话数部260部(其中农行190部、信用社70部)。上半年,宜城市人社局在小河、南营两个乡镇进行了社保卡代扣代缴试点工作,力争年底前在全市铺开。 (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邓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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