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青龙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提高


自2014年4月1日起,将原来顺产定额支付标准900元调整为省级医院1500元,市级医院1300元,县级医院1100元;将原来剖腹产定额支付标准2400元调整为省级医院3500元,市级医院3000元,县级医院2600元。(青龙县人社局 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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