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养老保险 每对夫妇每人每月300元


据悉,从今年1月1日起,东莞市正式实施《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参保人群扩大到四类,并将养老保险金的标准提高到每对夫妇每人每月300元,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这是小编从昨日召开的启动实施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市委副书记刘树基、市人大副主任张顺彩、市政协副主席陈文敏、市纪委副书记刘洪芳等领导及各镇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400多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冷晓明主持会议。 2005年12月31日东莞市推出了《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紧接着,又于今年3月17日制订出台《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目的是通过采用社会保障的奖励政策“奖励少生”的办法,从以往的单纯“处罚多生”到“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重,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使广大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老有保障”,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更有效地解决“养儿防老”的后顾之忧,进而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据悉,东莞市推出的新《办法》,将参保对象范围由1999年实施的农村计生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并将养老保险金的标准提高到每对夫妇每人每月300元,该标准还将根据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逐年提高,养老保险费由市、镇(区)、村(居)按2:4:4比例分担,个人不需缴费。 按照以上模式计算,市人口计生局局长黄碧莲举例说,假设一个村有100名参保对象,该村和相关的镇每月分别就要兑现资金12000元,市则要兑现6000元,而一个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一对夫妇所得的养老保险金就有600元,加上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等保险金,应该有一笔可观的收人,完全可以不用靠子女赡养。 由于全市原有计生养老保障措施形式多样,为促使原来各种模式向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统一模式过渡,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设计好有关表格,并组成三个指导小组,分别到全市32个镇(区),指导基层摸清底数,以做好衔接所需数据的工作,确保参保对象和领保人要准确无误。据透露,经调查后摸清,全市的基本参保对象人数约15.4万,其中达到年龄的领保人约3600人。据悉,为保证推行新《办法》的经费到位,市财政投入一亿元作为计生养老保险基金。对于已达年龄的3600领保人,政府也力争在今年5月底全面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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