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未成年人可以个人方式参加医保


日前,广西柳州市对现有的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更广,参保人员的待遇明显提高。 调整前,柳州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主要是单位参保职工子女,未成年人的参保与父母参保捆绑在一起,以单位参保为主,这就存在单位参保欠费未成年人未欠费但未成年人的保险也不能使用等问题。调整后,将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确定为以个人方式参保,只要具有本市户口,未参加工作且法定监护人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均可以自愿参保,使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的未成年人可以得到政策的实惠。同时,调整后的暂行办法,还在原有综合医疗保险(享受门诊和住院待遇)的基础上,增加了住院医疗保险(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住院医疗保险每年缴费50元,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两万元,综合医疗保险每年缴费240元,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也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4万元,两种险种的住院起付标准均为100元,比原来降低了100元。参保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后,次年还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自由变更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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