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指南


【业务名称】:惠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说明 【受理单位】:惠州市社保局三楼医疗待遇核发科 【咨询电话】:0752-2789205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五(节假日除外) 【流程简介】:办理人员须先进行生育备案,再进行生育待遇申报; 【待遇标准】:请参阅 惠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政策法规】:《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待遇申报条件 一、惠州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并正常缴纳相关费用未停保的;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属于正常计划内怀孕; 三、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前已按规定办理生育备案手续。 申报资料 1、生育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发票; 2、汇总生育医疗费用项目,打印汇总清单并盖医疗机构公章; 3、生育期间出院诊断书,须盖医疗机构公章; 4、出院小结原件(盖公章); 5、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8、惠州市开户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待遇申报流程 一、在惠州市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分娩或终止妊娠的,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报销。 二、在惠州市外医院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出院后一年内备齐上述资料到惠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费用转至参保人账户中。 注:必须先进行生育备案后方可办理待遇申报。 生育备案流程说明 资料准备:结婚证、准生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产检资料等。 办理流程:带齐以上备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惠州市社保局或各区、县所属分局进行提交,资料齐全,出具《受理回执》。 相关说明:办理备案后,本人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产检,符合规定的费用按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报销,年限额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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