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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职工生育保险补贴有多少

2017-06-28 08:00:03 无忧保
一、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  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2、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 。  厦门生育保险服务中心办公时间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  上午9:00-12:10 下午14:15-17:15  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  其它办公地点(即思明、同安):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http://www.cnrencai.com/

标签:   生育保险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补贴职工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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