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日,宁波有部分小伙伴总问起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相关流程及条件,生育保险对于上班一族来说还是十分重要的,也是上班一族可享有的福利待遇,那么今天我就对今年宁波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样的通过以下内容进行具体了解吧:
今年宁波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医疗费用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定额进行补偿,市本级统筹范围内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含孕期检查费用)补偿定额标准为2300元。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在补偿定额标准之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实全额支付。
二、超出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1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各县(市)和鄞州区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由各地制订。劳动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医疗费用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偿定额标准。
举例,张女士因生育及难产在某医院住院10天,生育一婴,生育医疗总费用为4500元,其中床位费1000元,自费物品100元,乙类药费100元,彩超检查费300元,结帐时按医疗保险规定,乙类药费个人自付5%(100×5%=5元);彩超检查费个人自付15%(300×15%=45元);床位费每天予以报销3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1000-10×30=700元);自费物品由个人全额负担(100元),则此四项费用个人需自付850元,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为4500元-850元=3650元。
按生育保险规定,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为2300元,超出定额标准以上部分个人自付10%,则个人需支付(3650元-2300元)×10%=135元。在此项生育医疗中,个人应支付的费用为850元+135元=985元。
今年宁波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此外,根据《宁波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可了解: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定额标准为:顺产2750元、助产3500元、剖宫产4500元,高于或低于标准都以定额为准。当然如果您还有更多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等相关信息想要了解还可关注无忧保资讯平台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