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生育保险报销与时间条件有关系吗

2017-07-28 08:00:02 无忧保

  生育保险报销与时间条件有关系吗

  大家都知道的是,生育保险缴纳虽然没有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的缴费周期长。但是也存在一定的缴费期限。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产科病房出现了“爆棚”现象,其中三成以上是生二宝。因此生育保险也受到更多人的关注。经常有人咨询:生育保险如果没有连续缴满10个月,生孩子怎么报销,是不是白缴了?

  3月8日,南京社保中心发布提醒,很多人都误会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如果生育保险未连续缴满10个月,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需连续缴满10个月后才能领取。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时生育保险已连续缴满10个月的,在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的,生育一孩、二孩(非多胞胎的)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一般无需个人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在职工分娩出院后第5个月底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

  生育时生育保险未连续缴满10个月,往后顺延缴满10个月后,用人单位携带职工结婚证原件、生育服务证明、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社保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西二楼申领(水西门大街73号二楼)。


标签:   保险报销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