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日前,《重庆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开始实施。据重庆市社保局解读,关于两险合并前后,大家应该知晓这些事儿!
总体原则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是国家层面推进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我市是全国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国家部署,我市的两险合并政策,遵循了以下原则:
统一参保登记
统一基金征缴
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统一经办和信息系统
统一基金管理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有了这“五统一、一不变”
两个保险的参保及待遇
基本没有大变化
各位参保的市民朋友,心里有数了吧
两险合并实施后
还有几点需要你注意
注意事项
首先,新参保的单位职工
享受两类待遇有这些需要注意
01
享受待遇时限不变,分别计算
新参保单位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规定的有关待遇;
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待遇。
02
可用个人账户支付超过限额部分
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其次,有欠费情况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需要注意以下规定
03
合并前...欠费的
参保单位职工医保费或生育保险费欠费的,合并实施后继续停止享受对应的职工医保或生育保险待遇。
04
合并后...欠费的
从欠费次月起,停止两项保险的待遇;
欠费3个月内的,足额补缴后,按规定支付两险待遇;
欠费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足额补缴后,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医保不予支付,欠费期间职工医保待遇由单位支付;
欠费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两险待遇由单位支付。
温馨提醒
欠费单位及其职工请及时缴清欠费,职工才能享受待遇
请只参加了两险中一项的单位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完善手续
“两险”参保单位费率为:8.5%
“两险”缴费基数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
悄悄话:
从今以后,不必提高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标准,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即参加了生育保险,让你的保障更完善;
“两险”合并实施,目前在随单位参加两险的在职职工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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