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无忧保通过微信平台提供新型社保缴纳服务,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公众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的缴纳、查询、咨询等服务。
一、参保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参保登记:
参保单位填写参保登记表,7日之内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参保办理时持U盘拷取参保职工信息录入软件,并提供参保人员电子报盘,附参保人员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办理时需提供:
1.参保申请;
2.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工资凭证、养老申报表复印件;
4.参保职工花名册。
三、信息变更、注销登记:
参保信息变更时或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应办理相关变更、注销手续。
办理时需提供: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
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四、缴费申报: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实行“申报制”。所有参保单位均应提前申报,按时缴纳。
1.缴费标准:
2.申报受理:
参保缴费单位在所辖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向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实行年度核算,按月、按季或按半年缴纳。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大病互助基金统筹,大病互助基金随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同时缴纳。用人单位及职工的缴费基数随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的变化,每年7月1日调整变化一次。
3.所需资料:
①上年度职工工资年报;②退休人员退休费增资批复及明细表;③按新基数缴费的养老保险费申报表;④上年度1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表;⑤本年度缴费基数变动情况表;⑥本年度缴费基数变动汇总表;⑦新增人员调入、分配或复转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⑧在职转退休人员提供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件。
五、咨询电话:
0917--39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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