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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供出院发票原件 遗失不得报销

2017-10-31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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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销2016年生育保险,但不慎将发票原件遗失,现在该怎么办?”日前,在市长热线的反馈中,一位新手妈妈就自己遗失原件的问题向市长热线进行了咨询,而经其所在辖区管委会进行调查后回复,由于这位女士遗失了出院发票原件,不符合报销生育保险医疗包干费用的政策规定,不能报销生育保险医疗包干费用。

据了解,根据昆政发[2015]37号文件第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情证明、出院证、医院医疗费用发票、病历原件,以及其它社保机构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由于咨询的女士出院发票原件已遗失,因此并不符合报销生育保险医疗包干费用的政策规定,不能报销生育保险医疗包干费用,只有符合政策的产前检查费和营养补助费可以报销。

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新手父母来说,在出院之际就一定要保留好相应的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这样才可以顺利兑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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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险报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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