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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珠海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2017-11-21 10:24:02 无忧保

  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根据新规,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缴费基数统一,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新修订的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进一步扩大了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对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产前检查项目进行调整,设立了16个常规项目和7个备查项目。同时还增加了2个生育项目的生育津贴支付天数。怀孕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从42天增加为75天;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的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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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育保险珠海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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