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湖北大病医疗起付标准上调为1.2万元?年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0万

2018-02-16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现已覆盖100+城市,注册用户达到500000+,并与招商银行、中国人保、平安保险、众安保险、爱康国宾等名企达成战略合作。

  湖北大病医疗起付标准上调为1.2万元 年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0万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将我省大病医疗起付标准上调为1.2万元,参保者报销额度也调整至一年最高不低于30万元,新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2013年,我省颁布了《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起付标准定为8000元,昨日新发布的通知对报销比例、参保范围等都作了调整。

  起付标准上调为1.2万元

  年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0万

  我省昨日发布的通知指出,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其实早在2013年,我省就颁布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当年10月,咸宁市开出了第一张大病保险报销单。

  昨日发布的通知与2013年实施方案相比,有许多改进的地方,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额度、参保范围等。

  昨日发布的通知指出,凡是参加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都可参保大病保险,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到大病保险范围,且不限病种,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产生了高额医疗费用,均可报销。

  根据全省近3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此次全省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定为1.2万元,但通知还规定了该起付标准的使用期限是2016年到2018年。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报销以分段、按比例的方式进行。记者注意到,对于报销的起付金额,通知规定是按年计算,即一个保险年度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且一年只能扣除一次。

  

无忧保通过中国人社部认证许可,拥有完善的资金监管体系,并采用业界领先的SaaS模式+云计算加密技术,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无忧保关心每个个体对安定美好生活的追求,基于微信端便捷操作,满足个体社保缴纳需要。   

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支付限额医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